A2:综合总第4011期 >2017-04-03编印

销售封建迷信殡葬用品 工商部门依法查处
刊发日期:2017-04-03 阅读次数: 作者:  语音阅读:

清明时节雨纷纷,路上行人欲断魂。中国自古有着慎终追远的优良传统。随着社会的不断进步,越来越多的人们选择使用敬献鲜花、经典诵读等方式来缅怀故人。但在偏远山区,仍存在着烧纸钱等祭奠习俗,不法商贩借此契机大肆销售封建迷信殡葬用品。

近期,延庆工商分局执法人员在执法检查过程中发现许某在其店内销售冥币。执法人员当即将违法商品进行扣押。当事人销售冥币的行为构成了《北京市殡葬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第一款所指的行为,属于售封建迷信殡葬用品的行为。根据《北京市殡葬管理条例》第三十五条,延庆工商分局对许某作出没收违禁商品并罚款380元的行政处罚决定。

工商部门提示:1.经营者不得销售冥币、纸马纸人等封建迷信殡葬用品。2.消费者在祭奠时,可以采用鲜花祭奠,音乐祭奠等方式缅怀故人,用更加健康文明的方式表达祭拜逝者的哀悼之情。

法规链接:《北京市殡葬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第一款:“禁止任何单位或个人制造、销售冥票和纸人纸马等封建迷信殡葬用品。”《北京市殡葬管理条例》第三十五条:“违反本条例第二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制造、销售封建迷信殡葬用品的,由民政部门会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予以没收,可以并处制造、销售金额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     (延庆工商分局 王旭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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