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2:综合总第3969期 >2017-01-25编印

福建去年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上涨1.7%
刊发日期:2017-01-25 阅读次数: 作者:  语音阅读:

本报讯(记者 胡慧敏)记者从福建省发改委获悉,2016年,全省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比上年上涨1.7%,涨幅与2015年持平,八大类商品和服务价格“六升二降”。 去年城市居民消费价格上涨1.8%,农村上涨1.5%。食品烟酒类价格涨幅较大,同比上涨3.9%,拉动全省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上涨1.17个百分点。受经济下行、消费不景气等因素影响,2016年福建全省工业品价格小幅下跌,同比下降0.2%,拉动全省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下降0.07个百分点。而受医疗服务价格调整、劳动力价格上涨以及城乡居民服务消费需求不断增加等因素影响,该省服务价格继续上涨,同比上涨1.6%,拉动CPI总水平上涨0.59个百分点。调查的65种服务项目价格,上涨的有45种,涨价面69.2%,有12种持平,8种下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