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2:综合总第3967期 >2017-01-23编印

内蒙古自治区十二届人大六次会议闭幕
刊发日期:2017-01-23 阅读次数: 作者:  语音阅读:

本报讯(记者 林墨涵 □ 闫廷)1月18日下午,历时5天的内蒙古自治区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圆满完成各项议程,在呼和浩特胜利闭幕。 会议表决通过了关于政府工作报告的决议、关于自治区2016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17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决议、关于自治区2016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7年全区及自治区本级预算的决议、关于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的决议、关于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的决议、关于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李纪恒在讲话中表示,要始终坚持党的领导,牢固树立“四个意识”特别是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坚决从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的领导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的绝对权威,坚决把党的领导贯穿于人大工作各方面、全过程,紧紧围绕自治区党委和全区工作大局谋划推进人大工作,确保始终沿着正确方向前进。要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支持和保证人民当家作主,努力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推动各族群众共享改革发展成果、同步迈入全面小康。要始终坚持全面依法治区,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通过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推进社会主义法治实践,加快法治内蒙古建设,为内蒙古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提供更加有力的法制保障。要始终坚持依法依规履职办事,时刻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带头营造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环境,充分发挥人大职能作用,依法行使讨论决定重大事项权和人事任免权,着力从制度上保证自治区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的法规、审议的工作、作出的决定,具有合法性、正当性和权威性。要始终坚持强化人大常委会自身建设,不断提高人大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