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杭州市禁止销售燃放烟花爆竹管理规定》去年10月实施,今年是杭州立法禁销禁燃第一年。近日,杭州召开2017年春节禁止销售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专题会议,强调相关事项。 根据《规定》,如果在禁售、禁燃区偷偷放,将处最高500元的罚款;非法销售则没收烟花爆竹和违法销售所得,还要对批发经营者处最低2万元、最高10万元的罚款;对零售经营者处最高3万元的罚款。当然,也不能私自存放,禁放区域内市民家中的“存货”须上交辖区派出所,由公安机关统一组织销毁。存放超过30公斤,除了没收外,还会处最高500元的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