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1:新闻总第3953期 >2017-01-03编印

互联网自行车在深圳不能乱停放
刊发日期:2017-01-03 阅读次数: 作者:  语音阅读:

本报讯 深圳市交通运输委员会近日发布了《关于鼓励规范互联网自行车服务的若干意见(征求意见稿)》,以促进互联网自行车健康发展,保障各方合法权益,同时规范自行车的停放。 据统计,目前深圳 有 摩 拜 、ofo、bluegogo小蓝、小鸣等4家互联网自行车企业,已投放车辆约12万辆,根据各企业推广计划,至春节前全市推广规模将达到21万辆。随着推广规模扩大,车辆不按规则通行、乱停放等不良行为给城市管理带来了问题。 据介绍,《关于鼓励规范互联网自行车服务的若干意见(征求意见稿)》明确界定了政府、企业及市民的责任和义务,其中政府主要负责制定互联网自行车行业发展政策引导和标准、规划建设自行车配套基础设施、对企业服务进行监督管理并依法对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个人或企业进行处罚;企业主要负责提供自行车租赁服务、购买保险、处理乘客投诉、管理车辆(包括车辆维保、停放秩序管理等),并对用户行为进行约束等;市民在使用自行车的过程中,应当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做到文明骑行、规范停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