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报讯(记者 罗颖 □ 袁春华)“所有兑换礼品经营者不负责三包服务与维修义务”“经营者有最终解释权”,生活中是否常遇到类似“霸王条款”?今年4月以来,四川工商系统向“霸王条款”开战,严查利用格式条款侵害消费者权益的违法行为。截至11月,全省工商部门共约谈企业1219次,纠正格式条款974条;查处合同违法案件609件,调解合同争议案件1489件,为消费者挽回损失2858.27万元。 在此次行动中,各地工商部门将快递物流、餐饮、汽车销售、房地产销售等行业格式条款纳入监管范围,查处了一批利用不公平不合理格式条款免除经营者责任、加重消费者责任的案件。其中,南充嘉陵区工商质监局查处某微信公众平台利用格式条款排除消费者权利案件。当事人在微信公众平台上介绍会员卡办理以及积分兑换规则时,发布含有“所有兑换礼品经营者不负责三包服务与维修义务,质量问题请联系生产厂家”“兑换礼品会适时更换,以当时店内兑换实物为准,经营者有最终解释权”的内容,违反了《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处罚办法》相关规定,当事人被处罚款5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