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漳州检验检疫局 陆舜 王晓坤 2015年我国进口9.53亿吨铁矿石,占全球总进口量的65.1%,2016年进口量有望突破10亿吨,对外依存度已高达86.8%。近年来,来自非洲、拉美、东南亚等疫区的铁矿携带疫情风险日益突出。2016年11月天津检验检疫局在集装箱铁矿中发现旧钢铁3.1吨,占该箱货物重量的14.6%。进口矿砂已经成为有毒有害物质入侵的新途径,严重危害我国生态安全。 由于进口铁矿数量大、货值高、贸易环节多,国外供货商出具虚假检测结果、恶意短装屡禁不止。目前,装货港的铁矿检验工作主要由第三方检验鉴定机构承担。部分第三方机构由于技术能力不过关致使其出具的装港检验证书或检测报告存在“水分”,或因为取样缺少代表性造成铁含量偏高、水分偏低。其中,一部分具有资质的第三方检验鉴定机构因人员、设备不到位等因素制约无法做到规范抽采样,所检测样品难以代表整批货物,并且通过压低价格或偏袒委托方的方式拉拢客户,造成部分装港检验结果不可信,或故意打擦边球,以谋取不当利益。监管部门尚不能对国外第三方检验鉴定机构形成有效监管,国内进口商权益无法得到有效维护。为此,我国必须构建疫情防控体系,加强铁矿信息平台建设,密切检验机构交流合作,维护好国内进口商权益。 一是构建疫情防控体系。积极构建疫情防控体系,加大铁矿开箱查验力度,制定外来生物应急处置预案,采取拔除、杀灭等措施防止疫情扩散。加强铁矿堆场监管,对堆场采取防疫隔离措施,避免矿砂在中转运输过程中的洒落,最大限度降低疫情扩散。 二是加强铁矿信息平台建设。建立进口铁矿信息平台,实现对铁矿质量情况的收集、跟踪分析,对国外供货商诚信状况的综合评价,以及各口岸相关预警信息的快速传递,为进口商选购进口铁矿提供质量信息,为检验检疫部门的检验工作提供参考,切实维护国家经济安全和环境安全。应用铁矿石安全质量评价体系进行综合研究,尽快出台相关国家强制性标准,加大监管力度,尤其是对总铁含量及有害杂质等重要指标实施强制性规定,限制或禁止劣质铁矿进口。 三是密切检验机构交流合作。国外检验机构出具的检验证书大多没有标注检验标准和方法,致使我国检验检疫部门无法从技术 角度进行分析和研究,因此有必要就此问题加强交流和沟通,对双方检验结果的差异进行详细分析和研讨,以便制定出缩小差异的措施。同时进一步规范贸易合同条款,进口商应事先进行风险评估,合同或信用证上详细规定检验和价格调整条款,特别是对风险程度较高的铁矿,应避免全额付款,以便留下议赔余地,有效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