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2:综合总第3949期 >2016-12-26编印

利用退运调查结果强化出口商品质量的宏观管理
刊发日期:2016-12-26 阅读次数: 作者:  语音阅读:

□ 漳州检验检疫局 黄达 钟观明 国外客户因经济形势不佳,将滞销货物以各种借口退回,如厦门某电子有限公司出口小家电多次被国外退货,客户申报为质量问题,调查时就发现只是部分产品表面只是“轻微划伤”情况;漳州某光电科技出口LED灯因行业新产品更新快,客户对库存货物因担心无法尽快售出而退回;厦门某精密有限公司被国外退货,申报为质量问题,调查时发现只是极少数产品表面脏污或者“轻微刮伤”。 调查中发现,因为贸易地位不对等,国内企业普遍无奈接受一些不公平贸易对待,部分出口企业由于贸易对象单一,对客户依存度较高,贸易合同内被迫签订“质量保证协议”或“质保期内无条件退换”等条款,造成故障产品被退回国内免费维修,甚至是一经发现不良品即给以整批退运的情况,造成了正常故障率以外合格产品的“附加”退运。为此,检验检疫机关应从以下六个方面强化商品质量的宏观管理。 (一)构筑法律支撑,强化追溯调查工作法治保障。对出口货物检验监管从微观转向宏现,监管模式正在由事前检验转向事中、事后监管,出口退货调查模式是事后监管的一项重要抓手。制定和完善相关法律法规,保障对质量安全信息收集、处置工作的制度支撑,为退运追溯调查工作提供更加强有力的法律依据。(二)创新调查机制,落实促进法检制度改革作用。一是拓展评估机制,优化调查模式。研究采用“风险评估+分类管理”工作模式优化退货调查工作,按照“产品本身性质、危害程度、生产企业状况等因素进行风险分析,确定调查方式和工作输出。二是明确责任划分,扩展调查范围。调查中要将品牌商,供应商、生产商等产品上下游涉及的所有责任主体均应纳人工作反馈,扩展调查范围,通过走访、约谈等多种手段开展工作。 (三)加强检测力度,强化对质量原因真实性的确定。针对退运频次较高、质量安全问题严重的货物采样送相关实验室进行专项检测。重点关注产品的实际退运原因,对于检测结果与企业申报原因不符的,对企业进行布控,加严对企业的监管,提高现场调查比例。(四)加强宜传引导,提升社会认知度和诚信意识。对于在退货调查工作中发现的敏感问题、共性问题、典型案例等,检疫检验检疫部门采用质量专报,检验检疫要情、质量安全、风险预警通报等各种形式向地方政府、社会团体、行业协会报送和发布。促进企业提升质量安全和诚信守法意识,为地方在产业转型升级、创新发展、贸易决策等提供借鉴和参考,发挥检验检疫部门在地方经济发展中的作用。(五)强化部门协作,形成流通领城后续监管合力。一方面要强化内部协作。加强口岸局、产地局和收货人所在局信息互通,加强联合执法才能更好的做好退货调查工作。另一方面要加强横向合作。检验检疫部门应与海关、地方政府、行业协会建立顺畅沟通机制,将退运调查结果与“政府质量奖”、“著名商标”等评定挂钩,形成监管合力,切实引起企业对质量安全的重视,达到利用退运调查结果强化出口商品质量的宏观管理。(六)加强相关业务知识培训与交流及完善信息管理系统。加强对出口退运货物检验人员的全员培训,组织专题授课或研讨,推广先进检验监管经验,交流工作中好的做法,从而做到统一把关尺度,提升检验人员的检验监管能力,切实保证工作质量。随着法检制度改革的实施,出口退运调查对提高进出口检验监管效能的作用将日益突显,需要强大的信息化系统作为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