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1:新闻总第3947期 >2016-12-22编印

黑龙江修订食品法规网络餐饮应亮证经营
刊发日期:2016-12-22 阅读次数: 作者:  语音阅读:

本报讯 网络订餐引起的食品安全问题是当前的热点。近日,黑龙江省新修订的《黑龙江省食品安全条例》,规定从事入网食品生产经营的,应当依法取得许可、亮证经营。 新修订的条例自2017年5月1日起施行。条例规定,通过第三方平台进行交易的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在其经营活动主页面显著位置公示其食品生产经营许可证或者核准证。通过自建网站交易的食品生产经营者还应当在其网站首页显著位置公示营业执照。餐饮服务提供者应当同时公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量化分级管理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