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3:业界总第3947期 >2016-12-22编印

分类管理保障优质成品油安全进口
刊发日期:2016-12-22 阅读次数: 作者:  语音阅读:

□ 漳州检验检疫局 高泉准 张勇 2016年厦门口岸共检验进口成品油652批,总重量28.36万吨,总货值8526.5万美元。进口成品油品种主要包括航空煤油、柴油、石油焦、沥青、润滑油(脂)、其他发动机油等。厦门检验检疫局(以下简称厦门局)依托口岸信息化平台及口岸检验检疫监管平台,在风险评估的基础上对进口成品油采取分类管理的模式,大力保障了优质成品油安全进口。 (一)加大危险化学品政策宣贯力度 近年来危险化学品安全事故频发,特别是2015年8月份天津港危化品仓库大爆炸事故更是教训深刻。危险化学品等易燃易爆货物,在运输、储存、使用等环节稍有不慎将会给后续各个环节带来严重的危险隐患,因此加强危化类成品油的安全管理,减少和预防安全事故,有必要进一步加大对进口商、代理商、仓储企业等相关方政策宣贯力度,要求严格按照相关规范操作,形成“不敢违规、不能违规”的良好氛围,确保口岸安全。 (二)加快制定发布检验监管技术标准 当前,我国多个城市时常出现“四面霾伏”现象,大量供热和船用高污染燃料油的使用对雾霾的贡献“功不可没”。为减少高污染燃料油的使用对环境的影响,探索制定完善燃料油技术标准,重点加强环控指标的监控,防止高污染燃料油蒙混进口,污染环境。现在国际油价低迷,企业在大宗资源性原料采购方面有了更多的选择性,可以探索出台相关标准,提高进口燃料油等资源性产品的质量等级,减少环保压力。 危化类成品油纳入法检商品目录,是与进口危险化学品的正式开检同步的,探索具有可操作性的进口散装危化类成品油检验监管工作规程和技术标准,加强培训,以提高一线检验监管人员的业务素质,提升检验监管工作质量。 (三)梳理润滑油、润滑脂对应标准 进口润滑油(脂)牌号繁杂,很难与相应国家标准规定牌号一一对应,很多进口润滑油的名称牌号不符合GB/T7631.3-1995《内燃机油分类》的命名规则,命名的随意性较大,给一线查验人员的核查、取样、委托送检带来很大困难,检测标准的选用困难较大。计划组织专家对主要润滑油(脂)生产国的有关润滑油(脂)牌号进行分析研究,找出其与我国标准牌号的对应关系,便于检测标准的选用,提高检验监管效率。 (四)加强检验监管队伍建设 做好进口成品油类商品的检验监管工作,离不开一流的检验监管队伍,因此一方面要加强检验监管人员业务培训,另一方面要进一步加强检验监管人员的安全培训工作,提高安全防范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建立一支素质高、业务精的进口成品油类商品检验监管队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