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2:观察总第3938期 >2016-12-09编印

商家撤店难消费工商介入钱退回
刊发日期:2016-12-09 阅读次数: 作者:  语音阅读:

当今,稍具规模的美发店都已推出预付费会员卡消费模式,办理会员卡,预存一定金额,就可以获得较大的折扣,且存的越多折扣越大。这种使用便捷、优惠幅度大的营销方式吸引了很多消费者。这种营销方式促使了很多消费者或多或少都办理过预付费会员卡,但消费者在享受优惠便捷服务的同时,也承担着一定的风险。商家撤店逃离的新闻不止一次出现在报端,最近贺女士就遇到了商家撤店这样的事。 贺女士在延庆一家理发店办了一张会员卡,存了1000元,店内消费打五折,现在卡里还有700多元钱,可是去理发时,发现原来的理发店已转让给其他人经营,现在的经营者要求再给卡里充500元钱才可以继续使用原来的卡,贺女士无奈拨打了12315消费投诉热线。 接到投诉后,延庆工商分局工作人员及时与理发店原经营者取得了联系,向其详细讲解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三条、《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管理办法(试行)》第二十二条以及《北京市消费类预付费服务交易合同行为指引(试行)》第十六条的相关规定。原经营者表示立即按照规定为贺女士办理退款,贺女士表示满意。 在处理调解的同时,细心的工作人员发现理发店的现经营者尚未办理营业执照,属于无照经营的行为,立即责令其停止经营活动,并进行了立案查处。 消费提示:延庆工商分局在此提示广大消费者,在办理预付费会员卡消费时,应注意以下几点。 一是对商家承诺的条款,要通过书面形式达成服务协议。特别是带着问题或期望值的消费者,最好先与商家签订协议或者合同,例如对使用材质、预期达到的效果等条款写入其中,越详细越好,留下可供对比的证据,切勿轻信经营者的口头承诺,以便日后维权。 二是建议消费者按照实际需求理性购买,充分考虑经营者推销的产品或服务自己是否需要,其次衡量产品或服务的价格是否明码标价、是否适合自己,不要一次性投入过多,由于经营者提供服务的滞后性,消费者在得到一定优惠的同时,却面临着很大风险。 三是消费者在接受服务或购买相关商品时,一定要索要购物凭证并妥善保管,出现问题及时与商家联系,一旦发现商家经营异常,遇到店方欺诈、强制消费、侵犯消费者人身自由的,要及时向有关部门投诉或举报。 法条链接:《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管理办法(试行)第二十二条:发卡企业终止兑付未到期单用途卡的,发卡企业和售卡企业应向持卡人提供免费退卡服务,并在终止兑付日前至少30日在备案机关指定的媒体上进行公示。 《北京市消费类预付费服务交易合同行为指引(试行)》 第十六条:经营者因停业或注销需解除合同的,应当提前30日以店堂告示及双方约定的其他形式告知消费者,并参照第十四条的标准扣除已消费金额后,一次性返还预付费用余额。第十四条:经营者变更服务地点、调整主要经营项目、擅自提高承诺价格或增加服务限制条件严重影响消费者利益的,双方应当协商解决办法;协商不成的,消费者可以解除合同,并要求经营者参照以下标准在扣除已消费金额后,一次性返还预付费用余额:(一)双方约定消费者享受单次服务价格优惠的,已消费金额应当按照约定的优惠价格计算。 (延庆工商分局 曲远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