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2:论坛总第3925期 >2016-11-17编印

专利制度:保护了谁又伤了谁?
刊发日期:2016-11-17 阅读次数: 作者:admin  语音阅读:

□ 张夏准


专利制度曾助推科技革新技如今却成为阻碍。

差不多 30 年前,我第一次来到英国时,碰到诸多怪事技其中之一就是胡萝卜蛋糕。 在我看来,胡萝卜的用途是与大白菜一起做泡菜、 煮日式烩菜或是与其它蔬菜一起做韩式炒粉丝,它不应该是甜点配料。 如今胡萝卜蛋糕成了我最爱吃的东西技但我最初对待它的态度就如同英国人对待球芽甘蓝甜点与甘蓝奶酪蛋糕一样, 这证明了我们对食材的既有吃法在不同国家与文化中会大相径庭。


胡萝卜原产于中亚, 过去,有黄色、白色以及紫色之分。 如今,橙色胡萝卜成了主流品种, 但它 17 世纪时才由荷兰人培育成功。


胡萝卜因其富含 β- 胡萝卜素而呈橙色, 摄人体内后,β- 胡萝卜素就会转换成维生素A。 2000 年,由波崔库斯与贝耶尔领衔的一个科学小组成功地把胡萝卜基因转植到大米中,从而培育出 所谓的黄金大米。 与天然稻米不一样的是,它富含维生素 A。 在以稻米为主食的国家,穷人只有大米可食,因此容易患有维生素 A 缺失症, 维生素 A 缺失症每年导致全球约 200 万人死亡、50 万人因此失盲, 几百万人患眼球干燥症(导致视力下降)。


研制出黄金大米后不久,该科学小组把该项技术转让给了先正达公司,这家从事农业综合经营与生物技术的跨国公司本身就是顶级基因工程的产物,其前身可追溯至三家瑞士制药公司以及英国化学巨头帝国化学工业集团。 很多人批评把这项有用的公益性科技卖给赢利性企业的科学家。


而上述科学家却为自己的决定竭力辩护,声称如果他们自己把黄金大米技术进行商业化运用,得为 100 多项专利的使用许可证苦苦谈判。


因为这儿的问题是: 知识生产中最重要的投人就是知识本身。 如果大量点滴知识获得专利后,新知识的研识就会变得越识昂贵。"专利之间犬牙交错"的问题久已存在。 但近几年,随着越来越多微型知识得到专利保护,这种现象就变得越识严重, 黄金大米就是个明证。专利制度,是科技 革新的强力助推器但如今它已成为阻碍性因素,我们必须大力改革这个制度。


方法之一就是缩短所有专利保护年限,如此一来,知识就能更快进人公有领域;另一种可行方法就是采用奖金制度一一一科技识明者一 次性获得报偿( 与评估的效能成正比),但相关技术至此成为公有物品;还可以制定国际性协议,如果该专利( 如黄金大米)对公益性技术研识不可缺少,那么就强行让专利所有者以优惠价格出让自己的专利使用权。


上述所有建议看似颇为激进,但它们都有据可查。18、19 世纪时,当专利制度首次采用时, 保护期限通常设为 14 年,而如今的保护期则长达 20 年。 奖金制度也, 被法国等国家主动采用,比如说,法国, 通过该制度设法获得了罐藏制作工艺;甚至强迫专利所有者出于公益目的出让使用权,这在实际操作上并不像听上去那么激进。 美国在历史上, 强迫产业内相关企业互换专利使用权, 从而促进了国家支柱产业( 如一战中的飞机制造业与上世纪 60 年代的半导体产业)的大识展。


和所有机制一样, 我们之所以采用专利制度, 是因为我们认为它的实际收益远大于支出成本。 如果上述激励机制不复存在,我们就应该修改它, 尽管修正版起初可能显得特别难以接受。


毕竟,我们之所以今天吃橙色胡萝卜,是因为 17 世纪时荷兰人"敢冒天下之大不韪", 觉得可以培育出橙色胡萝卜。

( 传者为剑桥大学高级讲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