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1:新闻总第3914期 >2016-11-02编印

厦门立法保护老字号品牌 传承年限不少于 30 年
刊发日期:2016-11-02 阅读次数: 作者:admin  语音阅读:

新华社消息 记者从福建厦门市人大常委会了解到,《厦门市老字号品牌保护发展促进办法》 日前获得表决通过。 根据这一法规,老字号或者商标传承应不少于 30 年, 并需符合一系列条件。

根据办法,申报"厦门老字号”的商事主体应当具备 6 个条件: 在厦门市登记设立, 经营状况良好且具有可持续发展能力; 字号或者商标传承不少于 30 年;具有注册商标的所有权;具有传承独

特的产品、技艺或者服务;具有传统文化背景、地域特色、历史积淀和文化底蕴;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 得到社会广泛认同和赞誉。

截至目前, 厦门市商务局等单位认定的"厦门老字号”企业已有 10 家。依据地方权限, 这一法规的保护范围也将扩展至厦门市行政区域内的中华老字号、福建老字号。

厦门市人大常委会介绍, 这部法规草案在几次的审议中,争议最大、改动数次的是关于老字号传承年限的设定,最初规定为 15 年, 初审和一审分别改为35 年和 25 年。 在综合各方意见基础上,这一年限最终被定为 30 年。 据了解,这部法规将提请福建省人大常委会批准后正式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