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消息 自 2017 年1 月 1 日起,我国将全面放开食盐出厂、批发和零售价格。
食盐价格放开后,就如何保障食盐市场供应稳定和价格基本稳定,发展改革委有关 负责人日前表示,食盐价格放开后,国家将采取多种措施切实维护食盐市场的稳定:要求食盐生产经营企业做好食盐调度和配送工作,切实保障食盐市场特别是边远贫困地区和经济欠发达的边疆民族地区普通食盐稳定供应,做到不断供、不脱销;建立由政府储备和 企业社会责任储备共同组成的全社会食盐储备体系,其中政府储备不低于本地区 1 个月食盐消费量,企业储备不低于正常情况下 1 个月的平均销售量。